环境学院与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1-05-20
5月18日,环境学院与云南省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怒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环境学院院长朱信凯,云南省怒江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潘卫康出席签约仪式。环境学院副院长竺效和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局长罗建平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朱信凯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与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在联系兰坪扶贫工作、深度参与滇西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上与怒江州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他希望依托基地建设,充分整合中国人民大学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智力优势、人才优势和怒江州生态环境与资源优势,全面加强双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扶贫发展、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等领域的合作,理论联系实践,为怒江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搭建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相关学科科研创新与实践育人高地。
潘卫康代表州委州政府对中国人民大学给予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教育事业和扶贫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希望通过加强沟通、协作,共享资源,根据怒江实际开设网络课堂,作一些普遍性的教学。相信双方通过合作,一定能够在课题研究、学术专攻、决策支持以及成果传播等活动取得更好地发展。
云南省怒江州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王兵见,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广七妞,州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毛宝荣,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赵学海,州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颜福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杨进东,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兴涛,州水利局三级调研员舌付兰,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余金成,州林草局二级调研员刘富泰,州扶贫办副主任李树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仇焕广,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汪三贵参加签约仪式。
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组建20周年之际,学院围绕生态环境学科领域前沿问题,全面加强校地合作,完善教学科研基地布局,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同时,系统构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践育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