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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评选北京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7
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启动,各学院有一名推荐名额,评选条件如下: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我院采取先自荐再评选的方式,请有意参选的学生,务必于2013年12月18日下午14:00之前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到环境学院团委办公室109(电子版拷到办公室电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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