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预告 |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15-06-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学校定于2015年6月至8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文化科技园、校团委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方式
校级选拔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初赛:采取评审创业计划书的形式;复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3个、银奖7个、铜奖10个,大赛选拔10个团体推荐到北京市参加省市复赛。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18——7.31)。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账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7月31日。在通过以上方式报名的同时,请将参赛报名表、参赛团队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2)和创业计划书发送到电子邮箱:mhbmhb2000@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2.初赛复赛(8.25——8.26)。
学校在8月25日、26日完成校级选拔,遴选项目参加北京市的复赛。全国总决赛在10月举办。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就业处莫海兵联系。联系电话:62513514。
十、附件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人民大学选拔赛参赛报名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文化科技园
校团委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