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院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21日在我院官网公布(网页链接:https://envi.ruc.edu.cn/tzgg/1c53b06240834c90a2415e5c9d5daed4.htm)。
我院各专业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不含专项计划):
专业名称(代码) |
拟招生人数(全国统考)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
8 |
可持续发展管理(1204J2) |
4 |
环境科学(083001) |
4 |
环境工程(083002) |
3 |
生态学(071300) |
0 |
资源与环境(085700) |
0 |
注:上表所列拟招收人数已根据上线情况进行了调整,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录取。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50分)
2.英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
3.笔试分为专业综合课笔试和英语笔试,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英语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1小时。
4.笔试考试科目
专业 |
科目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环境管理学 |
环境科学 |
环境科学(水环境学、大气环境学、土壤环境学等) |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试通知书、考试必备文具等。
(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ss)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3月28日17:00前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
(三)提供材料
考生现场报到时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承诺书》(附件1)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复试通知书
5.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报到和复试,未按时参加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报到
时间:3月28日14:00-16: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大厅
(五)笔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笔试时间准时参加笔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62511645),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笔试前,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3月29日8:30-9:30
英语笔试时间:3月29日9:45-10:45
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面试时间准时参加面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
2.身份核验
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面试)
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候考场,根据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面试考场。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
时间:3月29日13: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2)可持续发展管理专业
时间:3月29日14: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及以上,英语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笔试成绩30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和英语笔试成绩之和。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总成绩权重为5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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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分专业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加权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比较其初试的科目三、科目四、科目一和科目二的单科得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直到排出序次为止,以便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咨询方式
考生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在疑问的,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办公电话:010-6251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