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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学院党委开展“党纪研讨面对面”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07

6月5日下午,生态环境学院党委举办“党纪研讨面对面”专题活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以案促学,入脑入心。生态环境学院党委书记贾铁英主持研讨并作总结讲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媛,教师代表马奔、邸敬涵,各党支部书记等参加研讨。

贾铁英向与会同志传达了学校“党纪研讨面对面”专题活动的开展形式和工作要求,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通过面对面交流和研讨式、案例式学习,巩固深化前一阶段的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并结合自身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内容具象化、场景化,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于媛结合《条例》第十章第一百三十条的内容指出,一方面,党员对待本职工作要尽心尽责,严抓紧抓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不能抱有得过且过和“躺平”的心态;另一方面,党员要积极处理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对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于媛强调,各位同志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加主动地用党章党规约束自己,做到知纪明纪守纪,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助力工作的强大动力。

邸敬涵结合《条例》第六章第七十二条和七十三条的内容指出,党员在参加交流、访学等涉外活动时,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利益,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举止言行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马奔从《条例》整体内容出发,强调《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学透学深,做到烂熟于心、内化于行,同时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把《条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言行举止,严格要求自己,并探索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课堂和实践教学,在纪律允许范围内锐意进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其他与会同志围绕党章与《条例》的关系、党员的宗教信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错位、网络信息污染和网络言行规范等主题,结合具体案例分享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并针对自身尚不清楚的内容提出了疑问,贾铁英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和分析。

贾铁英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活动取得的成效。他强调,4月份以来,学院党委按照党中央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效果显著,反响热烈。学院党委将继续坚持、久久为功,合力将研讨成果转化为知规明纪、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行动。